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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苑只接待朋友

周末2天,平中七小福成功联袂出游,地点是南海丹灶仙湖祈福酒店。大家都是20尽头,即将奔三的青年才俊,正是成家立业打拼天下的时候,自然公务繁忙杂务缠身,好不容易可以聚在一起,对于出游的地点和内容就不必过于奢求了。还是那句老话,地点不是重点,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才是关键。

酒店内其实没甚消遣,2天时间,无非就是吃吃喝喝、打打牌、做做运动。同样是大富翁DEAL和UNO,和兄弟玩就会特别放松,插科打诨互相取笑,对白都衔接得相当熟悉。连什么时候会一起跟着电脑的歌声吼上一嗓子都相当默契——将近20年的感情不是开玩笑的。游泳网球骑单车等各种运动各有专长,但兄弟一场自然免不了比拼一下泳技球技。谁说男人聚会必须要有女人才会热闹,一群臭老爷们也可以自得其乐。

出来玩,重头戏自然是吃。以前是穷学生,相约出游,在吃方面自然是能省则省,所以才会有珠海集体吊针这等爆笑事件。今时当然不同往日了,个个都可独当一面,吃起饭来自然有所要求。第一天晚上是在三水白泥吃的鸡煲蟹,店面很隐蔽:在一片田地当中有一个小水塘,沿着水塘有一片竹搭的棚子,水牛土狗环绕其间,位置可算是相当偏僻。如此条件简陋的地方,还有大批人驱车前来品尝,可见味道自有过人之处。鸡煲蟹是一大锅地上,鸡肉充分吸收了小毛蟹的鲜味,十分惹味。还有店家手打的鱼肉滑酿辣椒和炒田螺,一群人吃到满头大汗,直呼过瘾。

第二天中午,退了房回到桂城吃午饭。这次的主题是冬瓜盅,地点在中海万锦豪园旁边一个工地里面,几间小平房大门紧闭,房外有几张小桌子空无一人,不知情的人还以为走错了地方。打开大门,里面却是另一番景象:一张张桌子热气腾腾,香味扑鼻而来。入座后,先上了一条4、5斤重的鲩鱼,用慢火慢慢地熬,蘸着惹味的沙姜吃,三两下就我们解决掉了。接着是戏肉——老鸡冬瓜盅:一只7、8斤重的老鸡,被剥皮拆肉,鸡骨用来熬制汤底放在冬瓜盅内,而鸡胸鸡腿等部分则去骨切成薄片,在冬瓜盅内烫着吃;吃完了鸡肉,可以喝一碗冬瓜盅内的鲜美的鸡汤;最后原只的冬瓜会被大卸八块,变身为冬瓜火锅,连油份丰富的鸡皮也没有浪费,做成的鸡油炒饭相当香口。一菜四吃而各有风味,实在是高。

酒足饭饱后,我们搓着圆滚滚的肚子各自离开。忽然瞄见店门口一块牌子上赫然写着“本苑只接待朋友”。哈哈,这自然是无牌无证经营的店家避税避查的高招之一。不过,这句话是不是也可以这样理解:假如结伴前来光顾的食客间互相不是朋友,本店恕不接待。如果从这个角度理解,我想,我们7个应该是最有资格的顾客了。

平中六小福

好兄弟

好兄弟当然不仅仅是勾肩搭背,往往还需要忍受背后的中指-_-

左起:大旧甘 Pen 高佬 四眼 蚊仔 我

最佳损友(3)

高佬

跟“大旧甘”这个外号的徒有虚名相比,“高佬”这个外号就显得名副其实得多,因为高佬真的是很高。初中毕业前,我们就已经为他喊出“突破米九”的口号,当然,这个口号直到现在也还没有成为现实——初中毕业以后他几乎就没有再怎么长高了。只不过,以他一米八八的身高,跟我们这群平均只有一米七左右身高的南蛮小子站在一起还是显得非常鹤立鸡群。

跟高佬认识绝对只有一个原因,就是足球。尽管其中的细节我已经遗忘殆尽,但我们的熟悉肯定是在足球场上。我以前在blog里提过,我们的初中时光是一段疯狂的足球岁月。在那段时光里我认识了很多好朋友。而高佬就是其中一个跟我走得最近关系保持得最持久的一位。跟普通人相比,我们一群死党都算是爱足球之人,但高佬对足球的热爱尤在我们之上,简直可以算是一名狂热分子了。当然,他这种狂热并不体现在买足彩、参与地下赌球之类的活动上,而是全部倾注在足球场上。在足球事业发展这方面,他可算是我们这群人之中走得最远的其中一人了——曾经作为校队成员代表广东商学院参加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决赛圈的足球比赛。虽然决赛圈第一场比赛后他因为受伤而退出了比赛,但我依然相信这是他足球生涯中最值得纪念的时刻。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在湛江的那个下午:8月份的阳光异常炙热,空气中隐约地弥漫着海水的味道,大运会宿舍中风扇咿呀作响,高佬光着上身坐在床上,带着一脸无奈的表情,脸因为训练而晒得非常非常黑,白色绷带扎着的脚踝十分刺眼,球队的其它成员却在球场上努力训练准备比赛……对一个热爱足球的人而言,这种状态无疑是非常痛苦的。那次应该是他最后一次参与正式比赛,再后来就是毕业工作,跟我们一样偶尔去踢踢友谊赛。现在的高佬依然是经常一脸黝黑,但更多的却是日夜在工地混迹的印记了。

在通常的情况下,经常的仰望会产生自卑,但是当仰望的是一个群体,而俯视的是一个个人的时候,这种感觉往往会倒置。这个观点套用到高佬身上比较合适。超过常人的身高往往会为他带来更多的注视,但他已经不止一次在我们面前透露过希望有一个普通人的身高的愿望。我想这种困扰是可以理解的。当你拥有接近一米九的身高时,人们就会对你的能力有各种理所当然的期待:期待你在篮球场上纵横无敌,偏偏高佬却是个篮球白痴;期待你能作为强力中锋头球破门,偏偏高佬的脚下功夫比他的头好使得多……甚至回到日常生活中,有些烦事也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例如坐的士,高佬只能坐前排,而坐前排往往是付账者的代名词;例如找女朋友,基本上没办法找一米六五以下的女孩子……诸如此类如此这般可以想象不可想象的问题。虽然我相信高佬并不在意这些问题,但作为他个人却不得不解决这些问题,真的比较烦。

幸好,高佬是一个直肠直肚的人。他经常套用少林足球的台词说自己:“原谅我说话这么直”。一个率直的人不会把忧郁藏在心中,因此上面那些小问题对他而言应该都不是问题。因为率直,高佬是我们一群死党之中最敢说话的人,我们当中几乎所有人都被他当面或背后表达过不满。当然这并不妨碍我们继续成为兄弟,真正的兄弟就应该是这样!真正的兄弟甚至可以拳脚相向——就像我和高佬在初中的时候打的那一架一样。那一架发生的原因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却清晰记得那个打架的过程:我们并不是像普通小男生打架那样抱在一起扭打(如果是这样我肯定打不过),而是像很多西片里面的打架场面,一人一拳互殴对方面门……这一架的最终结果就是在接下来的好多天里面,我们两个人因为面部肿胀、牙床肿痛导致吃饭非常痛苦。嘿嘿,真是痛苦而可笑的回忆。

高佬是个有梦想有抱负的人,是个率直的人,是个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人。如果你不介意和他对话要经常仰望的话,绝对是个值得做兄弟的人,好兄弟!

好兄弟

好兄弟 前事不提
谁没有一起抢过玩具争凳仔
做兄弟 似对夫妻
缘份一黎 然后一齐 同渡安危

今生有幸共你 唔要烂尾
讲心讲金讲乜我都制 讲一世

好兄弟 闲话休提
蒙着眼一于跟你撑到天脚底
做兄弟 莫问身世
无大虾细 无反骨仔 无食塞米

即使壮士断臂 能够为你
挡刀挡枪挡乜我都制 无乜计(出生入死 我梗制)

上刀山 落火海
你仆低我为你去垫底
讲一声 你喜欢
共患难落地狱冇问题
有今生冇来世(爱黄金更爱兄弟)

心口挂住义气 唔似做戏
好好睇睇总之无失礼 好矜贵(无所谓)

上刀山 落火海
你仆低我为你去垫底
讲一声 你喜欢
共患难落地狱冇问题
有今生冇来世

打生打死有乜好睇(拜关公拜上帝)
反台反凳认真失礼(好兄弟)
不分高矮 坐低倾计(咪将心当做肺)
捐心捐肺 捐窿都制(好兄弟)
有钱出钱有计出计(冇金捞送白米)
吞火吞剑吞一包米(好兄弟)
好好睇睇 好好睇睇(有今生冇来世)
天空海阔点少得 喂
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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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损友(2)

大旧甘

大旧甘其实一点都不“大旧”,身材只是比瘦削的我壮实那么一点点而已。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绰号?呃,或者只是习惯用法吧。

大旧和我的认识其实很自然。初中,我在6班他在5班,我们两个班的男生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下课的时候聚众在走廊上吹牛,因此相互间都很熟。当时吹牛的内容天马行空,当然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周星驰式的语言玩笑。这些玩笑通常都言之无物,纯粹为搞笑而搞笑的。而当时的大旧却有一点点与众不同,他开的玩笑很容易就击中事物的本质,而我也天生是喜欢有点儿内涵和意思的东西,因此很容易就互相熟悉了。而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当时我和他都对音乐有着无比的喜爱,因此我和他成为死党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我和他从初二开始熟悉,初三分班后在同一个班,高中在同一个高中,高二X科分科后我们都选择了历史班,而且有一段时期他睡在我的下铺。这一段时间是我们沟通交流得最多的时候,在他身上我学到了很多我自身缺乏的东西,思维火花的碰撞让我获益良多。一直以来,我都认为他是我难得佩服的几个人之一,虽然这一点我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提起过。

大旧的兴趣比我们都广泛得多,或者他自己不承认,但在我心目中他可算是个真正的才子:他和我们一起踢足球,但是篮球也打得很好;他口才很好;相对于轻浮的我们,他喜欢思考一些比较深刻的问题,而且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这让他在我们一群人当中显得思想很成熟;他歌唱得很好,据说小学时就凭一曲《红日》拿过奖,而且也跟阿Pen一样,在高中拿过“校园十大歌手”,同时也是我们班上合唱的指挥;他文章写得很好,曾是我们高中“放飞文学社”的社长;还有一点说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以他1米7不到的身材,竟然可以在高中的校运会上拿到110米跨栏的第三名(还是第二名?记不清楚了),运动能力非我能及。在他的影响下,我开始真正去关注一些非“经典名著”级别的文学作品和一些非“打榜流行歌”级别的音乐作品。唯一的遗憾就是,他因为认为自己手指头太粗,没有坚持把吉他学会,不能和我们一起尽情弹唱。说起这个,他不止一次在我面前表达过惋惜之情。我武断地相信,这应该算是他人生中比较大的遗憾之一。

凡是才子,一般都有个很大的软肋:理科不好。在这一点上我跟他可以说是同病相怜得很,因此在高中的X科分科上,我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偏文科最厉害的历史班。但是相对于在理科上的弱势,在文科上我们两人的联手可以说是所向披靡。初三我们同班,我相信对当时的语文、政治、英语老师而言都是难熬的一个学期。我们两个在课堂上对一些有争议的题目的反驳和辩论让老师们疲于奔命。而从高二开始,我们又同班,这种状况也重现人间。回想那段日子,我们两人挥斥方遒口水乱喷,老师们疲于应付的样子,真是有点残忍。

大旧思想的成熟,不但表现在他思考问题的深度上,还表现在他的日常生活中。对很多事情他会深思熟虑然后力求一击即中。这跟凡事浮躁冲动的我真是有天渊之别。在处理同一件事情时,当了解到他所采用的方法时,往往会让我十分佩服。而且,他在社交方面的成熟尤其让我自愧不如。高中的时候,有一次,他特别认真地跟我说:“我觉得你有个问题,就是跟别人说话的时候眼睛不看着对方,这个习惯很不好,不礼貌。而且显得你很没有自信。”是啊,为什么我自己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呢?这些问题,只有真正的朋友才会提醒你。自从那次以后,我每次跟别人说话都会很真诚地看着对方的眼睛,而且我也会很关注对方是否会看着我。这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一个重要的准则,一个朋友教会我的准则。

还有一件事我印象特别深刻。高一,当我们还不是一个班的时候,学校里搞了一个班际的辩论赛,我和大旧都是班上的主力辩手。我们在第二轮淘汰赛的时候碰上了(因为有7个班,他们应该是抽签,第一轮轮空)。当时的辩题我已经完全没有印象了,只记得最后我们班是以3:2胜出——在我们夺得全校冠军以前和对手最接近的比分。当比赛结束裁判宣布结果之那一刻,我清晰地记得大旧那一个不太服气的眼神。说实话,在比赛结果宣布之前我并没有任何的信心获得胜利。而且我相信,如果那一次比赛被淘汰的是我们,那大旧也一定能带领他们班的队伍取得最后的冠军的。

在结束这一篇以前,我最后说一件事,在石中的时候,我最最遗憾的事情,就是没有和我的两个死党阿Pen和大旧一起获得学校的“校园十大歌手”和“十优学生”这两个称号。这可以说是我一生的遗憾。

有梦有朋友

夜将来临心灵暗淡时光
那一盏灯最早为你点亮
当黎明时分回首长夜漫漫
那一颗星坚持陪你一晚
在难免有风有雨人生长路上
因为你我会变得更坚强

梦想在左手朋友是右手
未来才会变得有看头
软弱的时候我不会低头
多么幸运和你一起走
明天的天空因为有梦有朋友
心灵的翅膀才能飞得久
有梦有朋友有汗有笑有泪滴
都会是一生温暖的回忆

有梦有朋友有笑有泪滴
将是我们温暖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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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损友(1)

近来,一帮多年的死党纷纷开始写博(姑且把Qzone也算到博客头上吧),看来这年头,大家的工作压力都太大了,需要一个渠道来宣泄一下情感,不然很容易爆的。看着他们一个个写得不亦乐乎,我却手痒痒想写写这帮兄弟们。

从小我就不是一个身边缺少朋友的人,但是其中又有几人真正称得上“兄弟”呢?这篇文章里说到的几个人,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至少都跟我有12年以上的交情,同一群人这么多年依然能聚成一伙,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他们虽然没有和我一起出生入死,却也称得上同甘共苦;他们虽然没有和我时时见面,甚至也并不是和我联系得最紧密的人,但他们在我的心目中却始终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一个位置。古人说“君子之交淡如水”,鄙人虽然算不上君子,但有一群相交如水的兄弟,也算是不枉此生。回头想想身边那些曾经出现过,如今却连名字都几乎想不起来的所谓“朋友”们,真是十分庆幸身边始终有这样一群好兄弟。

废话不说,下面主角们开始陆续登场。

阿Pen

按时间顺序,首先登场的是阿Pen。说来有点夸张,我跟阿Pen竟然已经认识了超过20年!1987年,我6岁,正式开始了我的学校生涯——进入小学的学前班。这里先插播一点花絮:由于我爷爷的坚持,我没有去念那该死的幼儿园,而是在家里接受爷爷为我独家提供的古典文学私塾教育——背古诗,写毛笔字。这样做的好处是明显的,我还没有进小学就已经能把上百首唐诗倒背如流,甚至长如《满江红》《琵琶行》《岳阳楼记》《朱子治家格言》这样的长篇古诗和古文我也能脱口就来;然而,坏处也是明显的——我从来没有过集体生活的经验。进了学前班我才了解到情况有多么糟:学前班的小朋友因为上同一个幼儿园,几乎都互相认识,而我却一个人都不认识。刚开始那阵子,我只能自己一个人独来独往。直到有一天的课间,我蹲在操场边上捡树叶玩,不知道怎么就跟阿Pen搭上了话。详细的情形我已经印象模糊了,但有一个小细节我记忆犹新——我们俩不知道怎么就开始攀比谁认识的字多,我用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岳”字,满以为可以难倒他,谁知道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认出来了,太神奇了!这个世上除了我居然还有另外一位6岁的小朋友认识这个字!幼小的我心中冒起一股惺惺相惜之感,从此我们俩自然而然就成了好朋友,每天放学一起步行回家。然后初中、高中,我们都在同一个学校,也一直都是好朋友。无论各自身边的圈子如何变迁,我们始终处在各自圈子最靠近中心的位置。这段关系持续之久,甚至连我妈都感觉有点惊奇。直到我上大学去了武汉,我们的联系才开始变得逐渐稀疏。至于毕业后,虽然大家都在广州,却因为各自的工作都很忙,有时候甚至半年都见不上一次面,说起来真是惭愧之极。

不知道是不是在发育期互对的时间太长的原因,从小到大都有不少人说我和阿Pen长得很像,在这一点上我实在是非常惭愧——阿Pen实在是长得比我帅太多了。每回我妈看见他,都免不了大肆夸奖一翻,顺便再打击一下我所剩不多的自信心。引用我妈最喜欢用的两个词就是“斯文”“白净”。而且从小到大,他各方面都比我要优秀:说学习成绩,文科跟我不相伯仲,理科却比我好得多得多;说音乐,他曾经自弹自唱拿过高中的“校园十大歌手”,我却从未进过10大之列;说踢足球,他曾经是高中学校校队的主力边后卫,我却只是趁校队训练结束后占场地踢踢野球、撑死在16个男生的班上混个主力的主……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20年的交情,让我和阿Pen有很多难忘的共同记忆,我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参加小学仪仗队吹小号、一起踢球、一起弹吉他、一起参加各种竞赛小组、晚自习时一起用收音机偷听足球直播、一起参加合唱队、一起组建吉他社团、一起登台表演……真是数不胜数。记忆最清晰的有两次双人表演:小学一年级,我们一起登台表演相声《小皇帝》,这是我们班主任孔老师自编自导的一部相声,不过让2个7岁的小朋友上台用普通话讲相声,想起来真是有点匪夷所思,亏她想得出来;另外一次是高中二年级,我们刚学弹吉他不到半年,一起登台表演吉他弹唱,曲目是Beyond的《无悔这一生》,这是我们首次登台弹吉他演唱,当时的紧张真是记忆犹新。

通常,有才的人都会有点闷骚,阿Pen在这一点上尤其明显。他的口头禅是“看情况吧”“到时再说吧”,但其实他心里早就做好了决定,只是不到最后一刻他是不会轻易表达他的意思的。例如,一帮兄弟约出去吃夜宵,问到阿Pen,如果得到的回答是“到时再说吧”,那十有八九到了吃夜宵的时间他是不会出现的。我知道,其实他早就知道自己不能出席,只是不忍心那么早推迟而已。不过凡事皆有例外,阿Pen这种优柔寡断的性格也是如此。据说阿Pen的女友是大学时在党校上课时认识的,他追女孩子的方法很不是他的风格——故意坐到人家的后面,等下课时当面递纸条——要知道这样做是要承受被当面羞辱的危险的,这份勇气我真是自愧不如。在必要的时候,阿Pen展现出来的自信力量也可见一斑。

当然,每个人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20年来,我们各自都遇到过很多挫折,但是我却很少看见阿Pen露出过烦躁、退缩或妥协的迹象,他习惯于把自己的真实情感埋藏得很深。2000年高考,阿Pen有点失手,成绩不是太理想。我们一帮兄弟很多人都收到录取通知书了,他却还没有收到。但他依然和我们嘻嘻哈哈疯玩在一块。只是后来有一次听我妈无意中说起,说阿Pen他妈妈跟我妈说:“他以前每天晚上洗澡都会大声唱歌,没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几天他洗澡的时候不唱歌了。直到昨天,录取通知书总算来了,他晚上洗澡又开始唱歌了”

真是一个闷骚的家伙!

无悔这一生

阳光历次消散别去 无理冲击我心绪
前景没法打算怎么 谁会偷生远方里
每次记忆哭笑 将心意再变改 一分一秒
无意对一切话别 无意却远走他方

没有泪光风里劲闯 怀着心中新希望
能冲一次 多一次 不息自强
没有泪光风里劲闯 重植根于小岛岸
如天可变风可转 不息自强
这方向

无奈静听不舍心声 和我偏偏正呼应
前方或会一生奔波 无悔这一生经过
纵有冷风飘过 将心绪再痛逼 紧守不变
无意对一切话别 无意再远走他方

没有泪光风里劲闯 怀着心中新希望
能冲一次 多一次 不息自强
没有泪光风里劲闯 重植根于小岛岸
如天可变风可转 不息自强
这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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